在我国境内,虚拟货币不允许开展合规交易,整体交易行为没有安全保障,各类币币兑换、法币换币、平台撮合交易均被监管划定为非法金融相关活动,不存在受法律保护的正规交易渠道。

国内多部委多次发文明确,比特币、以太坊、泰达币等各类虚拟货币并非法定货币,没有法定发行主体,不具备法偿属性,无法作为流通货币使用,境内任何机构不能设立虚拟货币交易所、不能开展法币与虚拟币兑换、代币发行融资、交易撮合定价等业务,境外交易所通过网络面向国内用户开放充值、交易、提现等服务同样属于违规行为,国内自媒体、社群推广带单、引流开户、代收代付资金参与虚拟币交易,也在监管整治范围之内。不少投资者误以为境外平台可以合规参与交易,实则这类平台不受国内金融监管约束,国内用户通过网银、第三方支付、场外U交易入金,本身游走在监管红线边缘,一旦出现平台限制提币、关停服务器、运营方跑路等情况,监管部门无法介入协调资金追偿。

从资金与资产安全层面分析,虚拟币交易潜藏多层实质性风险,其一为价格风险,币种价格无实物资产、实体经济收益做价值支撑,没有涨跌停管控,大盘币种单日涨跌幅度动辄超三成,空气币、山寨币、土狗项目极易被项目方操盘控盘,上线后短期暴涨再瞬间归零是币圈常见现象;其二是平台资金风险,绝大多数境外交易所、小众野鸡平台无资金存管机制,用户充值资金直接进入平台私人账户,历年多地司法案件中频繁出现平台卷款失联、冻结账户的情况,投资者投入资金很难追回;其三是个人资金卡安全风险,场外USDT交易是当前主流入金方式,交易资金常混杂诈骗、赌博、洗钱涉案赃款,银行卡接收不明资金后极易被公安止付冻结,持卡人轻则账户受限,重则涉嫌帮信、洗钱被追究刑事责任。

从法律维权角度来说,国内司法实践已形成统一裁判标准,自然人参与虚拟货币交易订立的交易合约、理财协议不受法律保护,因行情亏损、平台诈骗产生的经济损失,法院普遍裁定损失由参与人自行承担。即便是被社群老师诱导跟单、被虚假理财项目蒙骗投资,想要通过诉讼追回本金的胜诉概率极低,相关维权诉求很难获得司法支持。市面上打着保本理财、静态分红、挖矿产币的虚拟币项目,大多披着区块链外衣开展传销、非法集资活动,依靠新入场用户资金兑付老用户收益,资金链断裂后项目直接崩盘,普通投资者很难提前预判风险。













